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辽宁省教育厅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科学研究经费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引领、分类支持、突出成效、服务辽宁”的原则,重点支持目标导向类和自由探索类研究。
二、项目类型
科学研究经费项目主要包括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基础研究项目、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新型智库项目。本次申报包括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和软科学类)、基础研究项目和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
1.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主要围绕辽宁渔村振兴示范工程,深入实施辽宁省新一轮全面振兴和“一带五基地”战略,服务政府决策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等。
根据我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项目(自然科学类)分为:前沿技术引领类和关键共性技术类两类。前沿技术引领类项目应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课题支持(不含子课题);关键共性技术类应取得省内企业横向科研经费支持。
2.基础研究项目主要支持面向前沿科学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提升“双一流”建设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头科技供给和创新支撑。
3.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主要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吸引国内外优秀青年博士在省内从事博士后研究,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依托科研项目、一流学科和科研基地开展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及前期研究基础,结合国家和辽宁省经济社会及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科学研究经费项目,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4.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项目)与其他类型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不可同时兼报;承担2018年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8年海洋产业技术研究专项项目中,企业支持经费超过研究院支持经费1.5倍以上的项目,且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成绩的项目负责人,可申报一项滚动支持项目。或申请原项目奖励资助,申请奖励资助金额不多于2万元。
5.基础研究项目资助对象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资助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项目负责人不得以与已获得立项的各级各类资助课题、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内容基本相同的题目重复申报。已经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7.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已下拨的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项目)遵照《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8.经费预算须按照《大连海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填报。
9.结题标准参照《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标准》(见附件8)。
四、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由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上报(见附件1)。
基础研究项目和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拟立项48项,其中基础研究项目24项(自然科学类20项,每项资助3万元;人文社科类4项,每项资助1.5万元),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24项(自然科学类14项,每项资助3万元;人文社科类10项,每项资助1.5万元)。
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数量(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项目)根据需求和申报对接等情况确定。其中专项项目(自然科学类)要求:前沿技术引领类项目,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的,专项资助经费为10万元;获得课题资助的,专项资助3万元。优先资助获得项目类资助的申请,限2项。获得课题类资助的申请,限4项。关键共性技术类项目,获得省内企业5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每项资助15万元;获得省内企业3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每项资助8万元;获得省内企业1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每项资助5万元。优先资助获得企业资助经费多的项目,资助项目数量根据经费情况和申报数量确定。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科技处将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学校将立项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请各学院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并做好对申报材料的核查和形式审查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规范,对不按要求申报的材料将被初筛掉。
1. 加盖公章的学院推荐函一份(要排序);《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2. 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及附件6)、项目简介(见附件7)一式二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致,申请书和项目简介电子版均以申请人的名字命名(姓名-申请书,姓名-项目简介)。
3.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kyc@dlou.edu.cn;
5.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6月14日16:30
6.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基础研究和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李老师,84763197,行政办公楼415室
人文社科类(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基础研究和青年科技人才项目):蔡老师,84763472,行政办公楼409室
自然科学类(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周老师,84762670,中新合作学院309
我院具体要求:
1.按照学校的通知进行申报,由各系总统一上报。
2.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及附件6)、项目简介(见附件7)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3.上交材料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下班前。
4.有关材料直接上交科研处319室。
联系人:王林毅,电话:39104039.
附件2: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5: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2019年重大项目任务书.docx
附件6:辽宁省高等学校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2019年软科学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7: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doc
科研处
2019年6月10日